舆情观察:涉疫网络谣言传播的动因与影响
〖壹〗 、近期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伴随出现涉疫网络谣言 ,其传播动因包括公众非理性情绪、信息供求失衡、对地方政府信任下降等,影响包括使当事人饱受谩骂 、煽动群体对立情绪、增加非理性行为等。
〖贰〗、网络介质:社交网络、国外网站 、论坛等平台用户基数大、传播速度快,成为谣言扩散的主要载体 。例如 ,虚假新闻通过社交网站被大量转发,形成舆论热点。社交媒体:用户通过发布、转发 、评论功能推动谣言传播。朋友圈、微博等平台的“熟人传播”模式,进一步增强谣言的可信度 。
〖叁〗、近期上海疫情问题梳理分析报告事件概述自上海疫情发生,防疫工作备受关注。3月23日以来 ,上海无症状感染者单日增长过千,确诊病例持续走高,防控政策不断调整。当前上海防疫形势严峻 ,攻克突出问题 、确定拐点时间成为舆论焦点。据统计,涉“上海疫情 ”信息总量达5275304条 。
〖肆〗、疫情期间,快递行业发生了以下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谣言制造下的舆情事件顺丰快递员拦截包裹卖口罩事件经过:1月29日 ,网上流传一段视频,画面中一男子将各地方来的快递拆开后转售,物品均为N95口罩 ,被指为顺丰快递员截获N95口罩自己售卖。
疫情期间容易触发的刑事法律风险
自媒体对有关疫情、患者信息传播中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风险描述:自媒体在传播疫情相关信息时,如果泄露疫区公民的个人隐私,如姓名 、住址、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 ,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从“肺炎患者家属殴打医生”事件可以看出,在医患关系中,若患者或家属对医生实施暴力行为 ,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法律风险 。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七十七条 个人配合义务: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调查、检验 、隔离治疗等措施,拒绝执行且造成传播风险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责任:如供水单位未达标、雇主允许患者从事易扩散工作等 ,单位及责任人将被处罚。
上述案例中,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隐瞒行程的男子刑事立案调查,体现了法律对此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法律责任的具体适用情形 主观故意:明知自身行程涉及风险地区 ,仍故意隐瞒或谎报,逃避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客观危害:导致疫情实际扩散,或造成密接人员增加 、封控范围扩大等严重后果。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 、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在疫情期间于朋友圈售卖口罩,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 、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等法律风险,公职人员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具体如下:销售医用口罩需资质: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医用防护口罩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疫情期间起哄闹事怎么处罚?
疫情期间起哄闹事,若构成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与核心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是处理此类行为的主要法律依据。
疫情期间起哄闹事,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情况如下:基础刑罚:在疫情期间,如果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破坏社会秩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未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相关行为,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起哄闹事的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