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最新修改,新增三大抗疫规定
民法典草案最新修改,新增三大抗疫规定:民法典草案在二次审议时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新增了三大与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规定,具体包括监护人制度、建筑物所有权 、物资征订等方面的完善。
修改的内容 民法典对民法总则 ,以及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 、继承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 、收养法等七大法律的部分法律条文进行了修改,使其更符合当代中国的民情 。这些修改旨在使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为法官在判决时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草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完善了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新冠 ”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新冠”疫情在法律上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对合同履行产生多方面影响,合同当事人可通过预判影响、关注政策、积极协商、善用法律原则等措施应对 。
疫情爆发后合同可继续履行但明显不公,能否主张解除:新冠疫情下,人员 、原材料等费用上涨可能使合同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 ,如特定行业原材料上涨数倍导致履行亏损。
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处理根据《民法典》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若疫情导致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平(如原料费用上涨数倍、客流量锐减至亏损),企业可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例如:原材料成本因疫情上涨超过合同约定比例;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如30日) 。
重磅!全国人大法工委官宣: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这一认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官方解释。具体分析如下: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权威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明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为保护公众健康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 ,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避免并克服履行障碍,符合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新冠肺炎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具体说明如下:不可抗力的认定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指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 ,政府为保护公众健康采取了系列疫情防控措施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否构成可以免责的“不可抗力 ”官方定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表示,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官方明确疫情为“不可抗力”后 ,企业合同履行问题可通过主张免责、适用公平原则 、履行通知与证明义务、援用情势变更规则及完善合同条款等方式处理 。具体如下:不可抗力的法律认定与合同免责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表示,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
受疫情影响楼盘延期交付,一般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开发商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若未及时通知业主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过错责任;若延期时间过长(如超过6个月),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