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宝山警方侦破一起商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案件
〖壹〗、上海宝山警方侦破一起商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详情:犯罪嫌疑人杨某(男 ,47岁)系某商超经营负责人 。疫情期间,其将牛奶饼干 、鱼肉生鲜、米面粮油等40余类生活物资加价50%—300%后,向周边企业和小区居民售卖、配送 ,涉案金额达77万余元,非法获利29万余元。
〖贰〗 、上海警方在“砺剑3号”专项行动中,通过追查无电子通行证骑手的货源等举措 ,成功连续侦破4起哄抬物价案,捣毁4个商户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查处6名无电子通行证骑手 ,非法经营额累计近100万元。
〖叁〗、上海警情通报事件是一起利用疫情非法囤积物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违法案件,涉案人员高某通过租用他人营业执照在网上开店,非法获利150余万元 ,近来已被警方控制 。该事件暴露了疫情期间物资分配 、监管及法律惩处等方面的问题,需从法律、监管、社会道德等多维度进行反思。
〖肆〗、上海查获一起个人哄抬物价案件,涉案人员高某7天获利150万元 ,利润率高达700%。以下是具体信息梳理:案件核心数据销售额:175万元 利润:150万元 利润率:700 操作方式:高某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以个人名义单干,未涉及公司化运营 。
〖伍〗 、上海青浦一超市工作人员尤某某因哄抬物价 ,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信息如下:案件来源与线索移交:此案线索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至青浦公安分局。“警民直通车上海 ”微信公众号于17日发布相关消息,表明警方依据该线索展开调查并破获案件。
〖陆〗、案件情况:上海青浦警方近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线索,破获一起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 。犯罪嫌疑人:尤某某(男 ,39岁,超市工作人员),4月以来利用职务便利大量购买肉、面包等商品,加价后向封控小区居民销售。处理结果:尤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疫情中贪腐物资,天地岂容他生存?果报特别可怕!
疫情中贪腐抗疫物资者,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与法律,更会因折损自身福报而面临严重后果 ,这种后果虽非即时显现,但因果规律终将使其付出代价 。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道德层面:贪腐行为突破底线,损害社会信任抗疫物资关乎公众生命健康 ,贪腐者利用职务之便扣押物资 、以次充好牟利,本质是将个人私利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周兆成律师解读“异地购药”是否合法,疫情当下该如何防范
周兆成律师认为,个人买药自用不违法 ,但囤货高价卖出则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用行为合法性:周兆成律师指出,若消费者因疫情期间本地药品短缺,通过修改定位购买异地药品仅用于自用 ,属于“不得已而为之 ”的正常自救行为,不构成违法 。此类行为虽可能引发道德争议,但法律层面未禁止个人为满足基本需求而采取的跨区域购药措施。
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非法经营案
〖壹〗、典型案例为文某、饶某非法经营案,二人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熔喷无纺布费用牟取暴利 ,被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具体分析如下:案件背景与行为定性文某的公司日常经营过滤类材料,2020年2月疫情期间,其明知熔喷无纺布是口罩核心原材料 ,仍与饶某约定以每吨18万元的费用生产并销售469吨,实际成本每吨不足2万元 。
〖贰〗 、比较高检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具体分析如下:典型案例背景2020年3月4日 ,比较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重点聚焦战“疫”期间的经济犯罪案件。
〖叁〗、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物品费用,若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将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依法从重处罚 。具体分析如下:典型案例案件经过:甲公司日常经营劳动防护用品,梁某系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初 ,甲公司以每盒125元的费用购入一批普通民用口罩,日常销售费用为每盒7元。
〖肆〗、多起哄抬物价行为被依法严惩,相关经营者因构成非法经营罪获刑。具体说明如下:典型案例及处罚情况 上海市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谢某在疫情期间哄抬口罩费用:该公司以每盒125元购入口罩,日常售价7元/盒 ,疫情发生后将费用从21元/盒逐步涨至198元/盒,违法所得16万余元 。
〖伍〗 、上海青浦公安分局破获一起超市人员疫情期间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尤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背景与查处主体据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4月17日消息 ,青浦公安分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线索,破获一起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非法经营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