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相关索赔怎么办?
因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依据不可抗力条款进行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 ,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报告,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明确疫情的法律性质为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施工人员返岗延迟等疫情相关原因将导致工期延误的,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工期顺延申请 ,取得建设/监理单位签证。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综上所述 ,疫情导致的工程施工延误的工期可以索赔,费用索赔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分担。同时,索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以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合同补充协议约定,遇不可抗因素(如疫情、地震 、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但不产生任何形式的费用索赔或补偿。这表明在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只能主张工期顺延 ,不能索赔费用。合同约定优先原则: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 。
是否能让开发商赔钱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延迟收楼且开发商无其他违约情形,一般不能要求赔偿;若开发商本身存在工期延误等问题 ,即便有疫情也不能免责,业主有权索赔。
程序合规: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与流程提交索赔报告。沟通协商:以全局视角测算双方损失,提出互利方案(如分摊比例) 。法律支持:必要时询问专业律师 ,确保索赔依据充分。

疫情对施工影响的梳理
新冠疫情对施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期 、费用及政策层面,具体梳理如下:对工期的影响开工时间延迟:受住建局和防疫部门验收流程影响,复工时间以复工单为准 ,与原定开工日期对比可能产生延迟。例如,若约定年后开工但因防疫验收未通过,实际复工时间将晚于计划 ,直接导致工期顺延 。
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及企业管理带来多方面影响,企业需通过做好计划管理、合理匹配资源、提前梳理问题等措施应对挑战,具体内容如下:疫情对经济及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新冠肺炎爆发给经济带来巨大压力 ,以湖北为例,一季度GDP下降32%。未来形势因疫情叠加变化而更加难测,复工复产过程漫长艰苦,效果难以预测。
项目意义与影响疫情防控支撑:项目为绍兴市提供大规模隔离空间 ,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社会示范效应:展现中建八局在应急工程中的高效执行力,为类似项目提供经验借鉴 。民众信心提升:在春节前完成交付,减少疫情对节日的影响 ,增强社会抗疫信心。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疫情防控责任制度
〖壹〗 、建设单位责任首要责任主体 牵头成立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 ,关键岗位人员为组员,明确专职人员及岗位职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全面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定期召开防控例会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贰〗 、江苏明确建设单位是拟复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责任划分及要求如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组织协调:牵头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分包) 、劳务分包、材料供应等参建主体的防控责任。
〖叁〗、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主体 ,施工单位为直接责任主体,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到岗 。两大应急防控体系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副组长 ,关键岗位人员为组员,明确岗位职责,对接属地主管部门。分包单位设专人对接小组 ,服从管理。









